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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闻网讯(雷菡)昨日,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正式实施,其中一个新的亮点就是之前颇受争议的“机动车无责撞人最多赔10%”规定。守法司机不再为违法行人“埋单”,市民的反应如何?记者调查发现,九成市民认可守法司机不再为违法行人“埋单”的新规。 出租车司机陈师傅表示,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不少农村变成了市区,但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却没能跟上,“横穿高速公路、骑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屡见不鲜,让守法司机开车时提心吊胆。“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由我们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真感觉委屈!”绝大多数司机在采访中表示:“无责撞人最多赔10%”的规定比较公平。 扬大法学院教授钱玉林认为,2004年5月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保护相对弱势的行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采取了“生命权高于路权”的立法原则。根据该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等有过错、机动车无责任的,可以降低赔偿额度。”这个规定原则上是和国际接轨的,但每个国家的人文环境与行走习惯不一样,我国一些地区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一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基于这一现实国情,让相对守法的司机群体为相对不守法的行人群体“埋单”,多少显得不够公平。因此,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并未废弃“生命权高于路权”的理念,但更为彰显立法的公平性。 市民吴先生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后更能体现公平的理念,促使行人更加自律,我非常支持。”另外,有不少驾驶人表示,“机动车无责撞人最多赔10%”的前提是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不足以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这是比较能够接受的。 |